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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4年中央空调机组夏季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1号楼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024年中央空调机组夏季维修保养项目,本项目主要是对中央空调机组进行维修保养,包括:更换压缩机冷冻机油、油滤、干燥滤芯、补充制冷剂、冷凝器清洗、冷却塔清洗、90KW冷冻水泵更换轴承水封及机头漏氟检修等内容,确保中央空调夏季制冷运行正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维修保养项目清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成立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年及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入股企业(含港澳台)。(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经第三方经办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至少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方式: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