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四十八中学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电子邮箱:)或线下(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1.5匹空调、3匹空调(柜机)、3匹空调(挂机)”必须为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资料(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开标时间,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地点:线上(电子邮箱:)或线下(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
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发送到邮箱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报名。(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复印件即可);(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复印件即可);(四)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地点:辽宁泓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