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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健康医学院空调驻场维修、清洗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为保障学校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师生安全卫生的使用空调,特对学校空调维修服务及空调清洗维护服务进行招标。(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2)供应商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磋商供应商请于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及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他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