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受全国农业展览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报名,递交响应文件,参加本次磋商。
1.4磋商内容:本次服务内容包括中央空调(七种品牌)及所有附属系统、恒温恒湿机系统(一种品牌)、送排风系统(两套)的全部维保工作。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4月5日至4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后,即可就地购买磋商文件。每套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磋商文件的,请按下述采购代理机构的地址汇款,我们将以快件邮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06房间,10012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06房间,100125。
2.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结果公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业建设信息网、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页上刊登。
3.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9:30。供应商需派经授权的代表准时参加,具体由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安排。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2014年12月31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项目不涉及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